2006年12月13日星期三

旅客不满菜价致信铁道部(ZZ)

新京报,2006-12-13

核心提示:姜先生在火车上吃了一份白菜,价格竟高达15元。姜先生写信将此事反映给了铁道部部长。12月12日下午,姜海程接受了武汉客运段相关领导的道歉,同时也领回了自己多交的20元餐费。(网易新闻

Q1:火车的定价应该是统一价,经过权威部门的认定?既然是明码标价,一个愿宰一个愿挨,何需道歉?

Q2:如果道歉,那是不是有存在错误了?这个错误在于该列车的乘务员乱收费?但是这篇报道里面没有提到这样的情况。

Q3:如果每个人都写封信,部长不是要跑断腿了?想想每年客流都是以亿算啊!关键不在于道歉,而是在于后续动作,如果人民群众就这样被它蒙混过关,菜照卖,钱照收?

Q4:部长是不是认为20元是错误导致的不当得利?所有类似的不当得利是不是应该都返还(引用该案例,可惜我国不是英美法系)?想想,铁路客运公司需要吐出多少出来?

Q5:如果返还不当得利的话,自然需要凭证了,法定的凭证当然是发票。但是我在火车上从来没有要到过发票,每次都说,现在没有了,一会拿过来。一会再要,说,还没有,我明早送过来,肯定给你的!胸膛拍得砰砰响。但是直到下车还不见人影,更别提发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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